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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家庭的黑暗死角—性暴力与肢体暴力

  被虐待的孩子独自承受痛苦, 在家中如此,在自己内心也是如此, 无法对人说,也无法在心灵深处找到一个可以尽情大哭的地方。

  ——艾丽斯•米勒

  “我哥哥总是喜欢暴露自己的身体,并且要我摸他的性器官。 我非常害怕,觉得自己像一头被追捕的猎物。因此,我总在外游荡,想尽办法不待在家中,但最后我放弃了,任哥哥为所欲为。 我觉得自己很脏,每天都想自杀。那时,我无法和他人接近,不 懂为什么别人生活中有那么多乐趣,也不懂为什么我的同学常会面带笑容上学。我只想放逐自己,真希望自己不存在。”

  这些话出自现已46岁的卡西。她以前不曾告诉任何人这件 事,在她13岁的儿子死于车祸时,她开始找我做心理治疗,前后长达10年之久。

  卡西一生都不快乐。她被第一任丈夫身体虐待,被第二任丈 夫精神虐待,她是典型乱伦家庭中的受害者。

  在韦氏大辞典中乱伦(incest)被界定为:“有亲密血统关系之间的性交或生殖……而该血统关系是法律或习俗所禁止成婚 的。”

  苏珊•佛渥德(Susan Forward)则将上述定义的亲近关系扩 展至继父母、继兄弟姊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甚 至父母的同居恋人。 .

  乱伦包括明显的、隐藏的以及情绪等类型的性虐待。性骚扰 与乱伦有不同的定义,性骚扰是一种来自陌生人的性侵犯,同样 具有伤害性的后果。

  乱伦是所有性虐待与暴力行为中,最令被害者感到羞耻的。 所有的性虐待都因伤害及侵犯他人身体而具有羞辱的成分,但乱 伦更多了一层被亲人伤害的痛苦。成人对孩子进行性虐待时,常 会让孩子相信那是因为他们不乖的后果。没有孩子会认为父母是坏人,既然父母没有错,而孩子在被强暴后又有不舒服的感觉, 孩子就会认为那是自己的过错所造成的。

  生活在问题家庭中的孩子当然也会感到不对劲,但他们无法 理解那是因为父母行为异常的缘故。为了生存,孩子们通常连父 母最恶劣的举动都要学着适应。意思是说,当父母为孩子带来生 存威胁时,孩子会格外清楚地记下父母的举动以便应对。一个酗 酒又凶暴的父亲比骂人的母亲更可怕,因此孩子会对父亲的行为 有更多内化而小心应对。

  乱伦是孩子最惨的遭遇,这是对孩子的性侵犯,也是对个人 本质的侵犯,因为性和人格的本质紧紧相连,而且性是一项私人 的拥有物。

  乱伦利用的是孩子对亲人纯真的信赖,以及孩子尊敬大人和 想要讨好长辈的天性,其结局是一个难以复原的自我及心灵上的 扼杀。正因为如此,在所有的人类社会中,乱伦都被视为一种禁忌。

  解离经验

  很明显地,乱伦是一种弃子女权益于不顾的表现,伤害者的 行为和受害者的反应常常很不一致。由于伤害太大,受害者的防 卫心理特别重,我称之为“立即性的麻木” (instant numbing), 这种防卫机转也就是解离经验(dissociation)。受害者因为无法承 受遭遇的痛苦而“和自己的身体分离”,也与留在自身的记忆脱离。这便是为什么乱伦事件特别难处理,也很难起诉伤害者的原 因。当受害的孩子上法庭作证时,被告律师对于已是惊弓之鸟的 孩子施以微妙的威胁恐吓,往往对孩子极为不利。

  幸运的是,受害者的身体可以将发生的事保存和记忆起来, 这些身体记忆能协助受害者把感觉和失去的记忆再度连接。否则, 由于记忆和感觉的分离,同时也因经历给受害人的打击过分强烈, 受害人会有一种不真实的感受,认为是自己疯了或有毛病,因为 他们不能清晰地记起在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

  任何人在被侵犯时,第一个感觉是纯粹的害怕和惊惶。受害 者会觉得无助和无法掌握,想要从恐惧和威胁中逃走。当事情越 难以忍受时,个人越会截断自己对它的意识。然而人的身体会本 能地记录所经历过的恐惧、愤怒、伤心和羞辱感。受害者尽量使 自己不去记得,并将侵犯者——尤其当侵犯者是父母或其他亲人

  时 在心中进行非人化(depersonalize)的处理。之后他们开始

  对一切事物都有一种隔离和不真实的感觉,有人会做噩梦或失眠, 有时也会在脑中闪过不愉快的回忆。他们也可能觉得自己将要崩 溃,然而并没有真正的精神症状出现。在身心受创过于严重的状 况下,受害者也有可能产生人格分裂或多重人格。

  性虐待受害者的治疗重点工作之一,是让他们尽量恢复受害 经验中的记忆,如此他们才能了解现在经历的痛苦和他们的受害 经历有关,而不是因为他们不好或曾经犯了什么错。

  毒性教条在乱伦和性虐待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它借着鼓吹 孩子是父母财产的想法默许性虐待的发生,造成了亲子关系的不 平等。如果孩子认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父母,这意味着父母可以操纵和利用孩子的身体。

  我有两个当事人就是上述观念的受害者。其中一个在14岁时 被父亲叫到浴室张开腿,以便让他检査是否仍是处女。他是个信 仰虔诚的人,自认为这么做是尽一个做父亲的责任。另外一个11 岁的女孩,有一天被母亲绑在床上及张开腿检査阴部的红疹,而 她的父亲则在一旁观看。由于他是父亲,便以为自己当然有权 在场。

  虽然上述说法可能把复杂的问题过于简化,但我仍相信不平 等的亲子关系会使父母视子女的身体为自己的所有物。

  《生活》杂志在1984年12月刊载的一篇文章里,一开头即触 目惊心地写着:“3 400万名美国妇女是性虐待的受害者。”这个数 字和其他有关妇女研究所提出的数据一致(包括金赛博士的性研 究、“今日心理学”调査等)。这个数字震惊了许多人,因为一般 认定的性虐待只限于有性行为,没有性交即不算性虐待,这是非 常偏颇的观念。许多婴幼儿都是在没有发生性交的状况下,经常 遭受性的凌辱。

  男孩遭受性虐待的资料并不齐全,有的数据显示12位男性中 有1位在青春期结束前曾被性虐待。我想如果人们了解性虐待所 涵盖的范围,或许上述数字会更高。以下是一个性暴力受害者惯 有的心理及行为反应。单独的一项特质并不表示曾受过性虐待, 必须同时具有下列几项特征,才可能是曾被性虐待的迹象。

  1.不符合年龄的行为——在男孩方面,他们可能在很年幼时 .便做出性交的动作,包栝把性器官插入他人身体或物品内、抚摸 自己或成人的性器官、将动物玩具弯曲成性交姿势等;女孩则可

  能把东西塞进阴道。他们再大一点时,可能会有早期淫乱、自慰, 或是到处留情等行为。他们在日后的婚姻里可能出现性生活失调 (或许在婚前已有这类问题),包括对配偶或异性缺乏性欲。

  2. 妄想、否认事实、解离经验、非人化——这些都是自我防 卫措施,仿佛灵魂出窍一般,在想象中让心神离开躯体,使感觉 麻木,好让自己把痛苦挡在体外,在精神上脱离现实,即丧失记 忆的主因。真实的感觉转换成不同的形态出现,例如,恐惧的孩 子可能在房中看到怪物或有其他幻觉;遭受性虐待的孩子常常让 自己忘记侵犯者是一个人,尤其当对方是亲人时。受害者有否认 事实及妄想反应,是因为孩子认为是自己不好并将父母或家庭理 想化的结果。即使孩子不过度抬高父母在自己心目中的地位,他 仍会一味地贬低自己。

  3. 不真实的感 觉 性虐待受害者对于正在经历的事缺乏真

  实感,也不了解何谓正常的现实。他们更不会明白为什么别人会 活得兴致勃勃,因为他们对一切事物都失去了兴趣。

  4. 孤僻及退缩——受害者变得退缩,巴不得自己能隐形。他 们常有逃离事物的倾向,包括逃家、逃学、逃避冲突及困难,且 常有自杀念头。

  5. 恐惧症、过分焦虑、过度警戒——遭受性侵犯的首要反应 是单纯的害怕。无助的受害者会因此而长期生活在严重的压力及 焦虑中。这种无名的恐惧可能以某种形式或多重恐惧的现象出现。

  6. 强迫性及上瘾问题——主要的上瘾行为包括相互依存、药 瘾、酗酒、饮食失调症、性癖等。

  7. 敌意、性行为中的愤怒、被动的攻击性——侵略者及受害者的愤怒形态不同。侵略者是富有攻击性,而受害者的攻击性经 常是被动而潜藏的,在结束一段人际关系时,心中感到狂怒、 难过。

8.内化的羞愧感性虐待的受害者会内化羞愧感并自觉污 秽、有缺陷,有时也会做出自伤及自我毁灭的行为,包括吸毒、 抽烟、暴饮暴食等慢性自杀的方法。个人充满羞愧的内心会以过 度控制、完美主义、追求权力、吹毛求疵、好批判和僵化的角色 加以掩饰。

  9. 当一辈子的受害者——性虐待受害者会信任不该信任的人, 并一再地为他人牺牲、被他人利用;他们也被其他受害者所吸引, 并把同情误以为爱。

  10. 偏差行为、犯罪及卖淫——受害者在儿童期可能就表现出 攻击及破坏行为,如纵火、破坏他人财产、打架及偷窃等,长大 后则可能出现违法的行为。研究指出,85%的娼妓童年时曾有被 性虐待的经历。此外,女性吸毒者中有极高比例的人曾受到性 虐待。

  11. 性虐待重演——受害者可能对他人或自己重演性虐待行 为。和多人发生性关系、多次婚姻、外遇等皆可能为性虐待的 后果。

  12. 工作上的适应困难——性虐待受害者经常不断地换工作, 也没有固定的工作习惯。他们在工作上缺乏效率,这个问题在学 校时即已形成,包括学业成绩不佳、和师长的关系处不好。

  13. 对受害经验保持沉默一一保密。三缄其口是受害人将自己 与受害经验隔离的主要方式,许多受害者从不告诉任何人他们的遭遇;即使告诉了别人,也会要求对方保密以维持他们的家庭和 谐。保持沉默使受害者不必表达对被侵害的感受,也因此可以不 需面对及处理受伤害的经历。

  14. 对侵犯者模仿认同——这样可以减少受害者的无助感。受 害者因此和迫害他们的人建立关系,甚至变得和他们一样,也学 会对他人做出相同的侵犯及虐待行为。

  15. 由身体代表自己来表达感觉——由于感觉无法表达出来, 因而转变成身心症。性虐待受害者常借由生病宣泄痛苦的感觉, 病痛可能发生在曾被凌辱的身体部位,如阴道疼痛或起疹子、喉 咙痛、便秘、气喘、长期的胸口郁闷、背痛等。

  16. 人格分裂——这类受害者在家居生活里的言行表现与在社 交场合判若两人。在家里他可能凶神恶煞,在其他场合中却温柔 体恤。如果受害经历严重,也有可能出现多重人格。

  17-饮食失调症——这属于强迫行为的一种。例如肥胖症,就 是性虐待受害者保护自己的常见方式。脂肪有一层绝缘体,借以 减低个人吸引力来保护自己。通常增肥的部位与被性虐待的部位 有关。

  18.自我概念混乱一受害者自觉异于常人,觉得自己像是破 损的商品,也可能觉得自己要疯了,却没有任何精神病症状。

  19-潜在的忧郁——‘性暴力带来震惊,被亲人伤害更是极大的 打击。受害者常产生创伤后压力症候群,心中怀着深沉而漫长的 悲哀与忧伤。

  20.攻击及诱惑性行为——性虐待受害者通常会觉得自己除了 性以外,一无可取。因此他们会用性来引诱和控制他人。此外,诱惑性的行为也是受害者要控制侵略者,或对待暴力的一种象征。 因此,受害者经常会和施虐者,或有性侵犯倾向的人相遇且纠缠不清。

  21. 丧失性的认同及性功能失调——这与借性来肯定自我的人 正好相反。由于性是个人隐私及核心的部分,在性方面受到侵犯, 如同人格及自我受到侵犯。被侵犯的另一项后果是性功能失调, 包括性无能、缺乏性欲,在性行为过程中,脑中闪过受害的情景 等。受害者也可能需要借着虐待和被虐待的幻想及行为,来辅助 性行为的进行。

  22. 受损伤的性界限性虐待侵犯到一个人最基本的核心, 即身体、情绪及精神的最后防线,于是受害者如同一个没有国界 的国家,或任何人皆可自由出人的家。受害者的性界限受到侵犯 后的反应,通常不是滥交就是拒绝和任何人有关系,把所有人都 挡在墙外。

23.难以建立亲密关系——被亲人背叛所带来的长期心理惊吓,使受害者感情麻木,害怕与人建立亲密关系,因为怕再度受 伤和遭到背叛。在婚姻及人际关系里,受害人一次又一次地逃离 真爱和诚恳的关心,却不断地被病态暴虐的人所吸引。难以挣脱 暴力家庭的人,也常会陷人纠缠不清的人际关系里。身在其中, 受害者会老调重弹:“只要我付出更多、努力更多,提供性的满 足,对方就会爱我。”

  24. 把人当成物品或性的化 身 个人在遭受性虐待之后很容易退缩,逃避他人的接触和友情。受害者被利用后会觉得自己 成了一件物品,吸吮手指头和过早的自慰都是一种自我沉溺和将自己物化的习惯。将自己物化的人也会将此态度投射到他人身上, 视人为物品或性的化身。我们的社会也支持这种现象,例如,色 情行业就是牺牲人性尊严的作为;把性暴露和感官刺激做高度而 过分的渲染;有些媒体不断地暗示,可爱的女人应具有诱人的胴 体及其他错误信息。

  25. 将爱和性混为一 谈 性虐待的受害者常将“性”误以为是“爱”。他们相信只有在能引起他人性欲时,自己才是值得爱 的。他们也误以为自己必须是技术高明的性伴侣,否则就会遭到 拒绝和抛弃。

  26. 过分依赖——来自破碎及暴力家庭的孩子,因为和父母的 关系破裂而失去依靠。他们在正常发展中所具有的需求都因此遭 受忽视,以致长大后内心仍存有一个饥渴的孩子,会以极度依附 他人作为保护自己不被抛弃的自我防卫策略。

  27. 梦魇及失眠——性虐待通常在夜间发生,所以惧怕黑夜、噩梦连连、过度渴睡及不敢人睡等现象,都可能是受性骚扰的 结果。

  28. 亲子间不寻常的关系及角色互换——孩子通常被利用来维 持家庭系统的平衡。如果父母婚姻中缺乏性及情感的亲密,父亲 就可能会利用女儿取代母亲,甚至开始对女儿存有性幻想。即使 父亲不曾将幻想付诸行为,孩子仍会感觉到潜藏于父亲心中的欲 望。不论是否有性的接触,女儿都可能成为父亲情绪上的配偶而 照顾他的各种需求。

  29. 受害儿童早期出现的症状——除了知道一些不符合年龄的 性知识之外,尚有一些其他现象,包括无法解释的身上的伤痕;

  退化性行为,如尿床、遗便、玩弄粪便或者把粪便涂在墙上;惧 怕夜晚或睡眠不正常;肠胃不适;阴道不舒服(如疼痛、红肿); 对于体检过度紧张(如在妇产科检査时恐惧得尖叫);长期尿床及 啃手指头;强烈的情绪变化;富攻击性,有突然的伤人举动或自 杀念头、把自己的皮肤抓到流血、打自己、割伤自己;同时穿着 两三条内裤并拒绝换洗;身体出现一些毛病,如喉咙痛、胃痛、 反胃、气喘、上呼吸道不适等。

  以上所述并不是很详尽,如果你不记得自己有任何被性虐待 的经历,这些项目或许可以帮助你回顾和检査自己是不是一个性 虐待家庭里的小大人,同时也借此澄清一般人对性虐待的狭隘 界定。

  性虐待通常牵涉到整个家庭,可以区分为:

  1. 身体上的性虐待。

  这包括含有性意味的拥抱或亲吻、性接触或爱抚、口交及肛 交、抚弄受害者的性器官或命令受害者帮助侵犯者自慰、性交等。

  2. 窥视及暴露。

  窥视及暴露可能发生在家里,也可能发生在家庭外。父母的 某些行为是否属于窥视及暴露乃取决于父母本身是否因此有性兴 奋。有些父母在做出某些行为时,并不认为那些行为充满性意味, 孩子们多半会对父母这种行为感到不快。

  有一个当事人说:每当她穿着内裤从浴室出来时,她的父亲 总是色迷迷地看着她。另一个当事人说她家几乎完全没有隐私权, 特别是在浴室。还有一些男士说他们到了八九岁,母亲还在为他 们清洗生殖器。

  有时孩子们和父母相处可以感受到自己的性欲。但只要不是 父母故意引起的,就不算是性侵犯。孩子们能否正常地了解及面 对自己的性欲,会受到父母影响。当然,父母偶尔对孩子产生一 闪而过的性欲念头或性感觉并不算是性虐待,但是如果利用孩子 满足自己意识中或潜意识的性欲,便是性虐待了。

  3.隐性的性虐待。

  (1) 不当的口头述说——谈儿童不宜的性话题,例如,父亲 或男性亲长乱说话,或称女人为“荡妇”、“母狗”及其他充满性 色彩的名称;或者母亲和闺中密友肆无忌惮地大谈与男人的性接 触,仿佛男人只是一群好色之徒;此外,还包括父母过分详细盘 问孩子的性经历及约会。

  不教导孩子适宜的性知识,也是一种隐性的性虐待。在今天 这个开放而进步的时代里,仍有许多女孩不懂性是怎么回事,甚 至还有女性一直到20岁,才知道阴道的位置。

  在未成年子女面前谈论性,或是评论孩子的性器官也是不当 的谈话。我有两位男性当事人,因为母亲批评他们性器官的大小 而备受困扰。也有不少女孩被父亲和继父拿她们的胸部及臀部尺 寸开玩笑。

  (2) 亲子界限的被侵犯——例如,父母不锁门而让孩子见到 父母行房事,或在子女洗澡时擅入浴室、不允许孩子睡觉时锁门 等。父母应当示范裸露身体的适当程度,即教导某一年龄层以上 孩子不再任意裸身。

  孩子对性的好奇心始于3岁或3至6岁之间,那时他们开始留 意父母的身体,并对裸体非常好奇。父母不应在孩子面前裸体走动,因为这牵涉到父母和孩子之间的性界限。

  4. 情绪性的性虐待。

  情绪性的性虐待来自亲子间不寻常的关系。

  家庭过于紧密而导致孩子无法离家,这是利用孩子平衡家庭 系统的一种方式。在不良的婚姻中,父母中的一方或双方,皆可 能和某个孩子产生不适当的关系,实际上这表示父母利用孩子满 足自己的情绪需求。这种关系很容易渗人性及幻想的成分,例如, 女儿可能成为父亲的“小公主”,而儿子成为母亲的“小勇士”。 在这两种状况下,其实孩子都遭受了遗弃。父母借着牺牲孩子的 需求来满足自己的需求,但是,孩子需要的是真正的父母之爱, 而非类似配偶的父母。

  皮雅•美乐蒂(PiaMellody)曾对情绪性的性虐待做了以下 界定:“情绪性的性虐待发生于亲子关系的发展,远比和配偶的关 系更为重要时。”

  父母双方均可能和某一个孩子有不寻常的情绪联结,这样的 孩子要背负父母情绪的责任。我认识一个女孩,她的父亲每天半 夜把她叫起来和他一起睡在客房,他这样做是为了报复太太的拒 绝行为。他们的女儿在性方面有严重困扰,而无法成为一个健全 独立的女孩。

  同性别亲子之间也可能发生不寻常的关系,较多见于母女之 间。这类母亲通常对男性存有偏见和仇视,却利用女儿满足自己 的心理需求,并且试图影响女儿对男人的观感。我有几个个案中 的母亲还曾对女儿施以身体上的性虐待。

  亲子关系的重点是父母多满足孩子的需求,而非由孩子来满

  足父母的需要。孩子们可以用属于其发展阶段的方式,表达对性 的好奇及探索。但不管何时,父母一旦对孩子表现出性欲及相关 的言行时,性虐待便可能发生了。

  有时性虐待也发生在兄弟姊妹之间,通常同年龄孩子间的性 游戏或探索不算是性虐待。一个基本的原则是,如果孩子被一个 比他年长三四岁的人做性方面的利用时,就可称为性虐待。

  性侵犯者

  让我们来看看性侵犯者的特性。从他们身上我们可以看出毒 性教条与性虐待之间的关联。

  乱伦者对孩子拥有强烈的性欲,并且不觉得利用孩子来满足 自己有错。虽然并非每个性侵犯者都如此,但大多数性侵犯者都 认为孩子没有自己的权益。大多数性犯罪者曾受过心理创伤或性 虐待,或其他形式的虐待,大部分是严重的体罚。他们大多有情 绪障碍,自觉无法生存于一个正常成人的世界,于是转而向儿童 索求尊敬、喜爱和性满足。这些性犯罪者大多酗酒或吸毒,并且 十分冲动,特别是在性方面。他们和与自己同性的父母亲关系恶 劣,因此不曾学到如何扮演一个男性或女性的角色。

  这些儿童的性侵犯者过着秘密的生活,隐藏着见不得人的行 为不让亲近的人知道。我们经常认为强暴孩子的人令人望而生畏, 但事实却不然,其中许多人活跃于社团活动中,甚至本身是教堂 的长老;其中不乏极度虔诚的教徒,也有许多是工作狂及宗教狂。

  乱伦的家庭系统

  性犯罪者中,男性占了大多数。在所知的400万个性侵犯者 当中,只有5%是女性。在乱伦家庭中,父亲通常是侵犯孩子的 人,而母亲则常扮演“帮凶”,主动或被动地协助父亲迫害子女。 和其他有强迫行为的家庭一样,乱伦家庭也有一个主要的上瘾者 和一个协同上癮者(co-addict)结成夫妻,其中一方是主动或被动 忍受另一方的迫害行为。

  “主动合作”指配偶实际参与施虐过程,•或者虽然知道,但仍 默许性虐待发生。

  “被动合作”则是配偶并未参与其事,然而可能因为过分依赖 另一半,或者自身也曾受虐,以致视而不见。

  乱伦家庭中,往往每个成员都有严重的偏差心理和行为,他 们亟须外来的帮助。即使是没有遭受性虐待的成员,也带着这个 家庭系统的秘密。孩子们常会出现不正常的行为,并借此揭发隐 藏于家中的问题。这种揭发问题的病态行为甚至可能由上一代传 至下一代,我有两位当事人即承担家庭多代传下来的性秘密。

  罗以家来自一个刻板而笃信宗教的家庭,是九个孩子中的老 六,专制地掌握家中的一切。他跟母亲较亲,也易于承担母亲的 情绪问题。罗以家的母亲是乱伦受害者,并且终生未曾为她的童 年创伤做过治疗。因此罗以家不知不觉地背负起母亲心中秘密的 痛苦。他来找我的原因是他被梦中以及幻想中,自己正在对孩子进行性骚扰的景象深深困扰。

  罗以家的情形很符合派垂克•卡尼斯(Patrick Carnes)在 《走出阴影》(Out of the Shadozv;;) 一书中所界定的第一级性癖 (level 1 sex addict) c第一级性癖包括玩弄女人、玩弄男人、强迫 性自慰、沉迷于色情、四处游荡及卖淫。第二级性癖则包括窥视 癖、暴露狂、裸奔和打猥亵电话。强奸、乱伦和对小孩非礼则列 为第三级性癖。

  这些性癖的等级是依性行为的危险性大小而定的。第三级最 具伤害性,触犯法律也最严重;第二及第三级的性癖经常牵涉到 实际的伤害行为,并可能涉及法律。

  罗以家喜欢玩弄女人,但他不了解自己已属于第一级性癖, 甚至自认是个好男人。我认为他非礼孩子的幻想,来自于承受母 亲被乱伦带来的痛苦,他那宗教狂热家庭所灌输的自贬想法,正 是他性癖行为的基础。

  我的另一位当事人魏丽亚也有相同的问题。她也承担了母亲 的乱伦创伤,对于性一直心存恐惧、完全逃避。离婚后,拒绝约 会或再嫁且禁欲40年。她和三个儿子都有不寻常的关系,她的每 个儿子都感染到她压制的性欲,也成了具有性癖的人。魏丽亚常 不自觉地在儿子面前暴露自己的身体,没有意识到这么做会影响 孩子的性发展。

  乱伦家庭在美国社会里很普遍。乱伦的受害者无助地和侵犯 者继续搭配合作,使得乱伦行为得以延续。这些受害者往往在日 后对自己的子女又做出同样的行为。

  受害者在长大后仍在心中保有一个理想化的父母形象,因此始终觉得乱伦行为是自己的错误和耻辱。只要这种心理没有消除, 性虐待就会不断地循环下去。

  来自暴力家庭的孩子

  我永远记得哈伯 个极难忘怀、英俊而聪明的人——几

  乎事事在行,但总在最后关头放弃或失败。他结过数次婚,我曾 见过他的两位前妻,都和我想象的很不一样。她们都非常可爱却 都痛恨男人,包括我在内。

  哈伯的父亲酗酒又打孩子(曾有人估计约2/3的酗酒家庭兼 有暴力行为发生)。当我第一次和哈伯谈起他的童年时,他说他和 弟弟都常被父亲殴打,并且还加了一句:“不过,是我们该打。”

  我花了一段时间才获知残酷的真相。哈伯所谓的挨打,事实 上是他父亲在厕所小便后,把哈伯的头塞进马桶中,并且重击他 的脸。哈伯经常因为一些微不足道的事而被处罚,比如,把午餐 费拿去买糖吃、忘了铺床,以及跟佣人顶嘴等。

  许多研究者认为,身体虐待是一种普遍的虐待。我也相信大 多数人都有过挨打的经验,原因是传统文化使我们相信“不打不 成器”,打小孩才能使他们学会尊敬及服从父母。对于妇女及儿童 的暴力是一种古老及普遍的传统。

  暴力行为为个人心灵及意志带来极大的束缚。被虐待者顾忌 生命安危,对施暴者唯命是从;然而施暴者的自控能力往往极弱。 一般人自两岁起学习控制冲动,而暴力家庭中的成员事实上是生活在一个不及两岁的人的统治之下。

  惯于体罚的父母常有以下特征:孤立、自我价值感极低、对 他人的感受不敏感、自己也曾受虐、童年缺乏亲情;对于爱和安 适的需要未获满足,却又否定自己有问题,不承认童年会造成不 良影响,也自觉没有能寻求忠告的对象;对孩子充满不切实际的 期望、盼望孩子来满足他,当孩子做不到时,即视之为拒绝或迕 逆而感到挫折愤怒,把孩子当成大人看待。研究指出,亲生母亲 虐待孩子的比例比父亲多出5%。

  对于身体虐待,我们没有明确的统计资料。我们所知的只有 已公开的案件,而不包括那些未经医生治疗或虽经常接受治疗但 未被指认的,以及是虐待但未被揭发的案件。据估计,每200件 身体虐待事件中只有一件被公开。

  父母毒打孩子的理由常来自“省了棍子,坏了孩子”,以及 “孩子原本属于父母”的观念。

  体罚孩子早有悠久历史,《哈佛教育评论》期刊iThe Harvard Educational Review)于1973年11月刊载的一篇文章论及:在美国 殖民地时代,鞭打孩子是普遍驯服孩子的方法,父亲甚至有权力 要求殖民官貞帮他一起处死子女。若论到中国的体罚渊源,上至 宫廷礼仪、官府办案,下至私塾教学,无一不以体罚为合理方法。 至于家族中,大至宗族祠堂的家族,小至父以教子的天职,木板、 鞭、棍的使用更是理所当然。.

  在病态家庭里,身体虐待是家常便饭,包括使用皮带、扫帚 痛打孩子;虐待方式包含拳击、打耳光、扯头发、推拉、勒颈、 脚踢、捏拧以及威胁要将其抛弃或将之关进黑房子。其他孩子被迫目睹父母之暴行,也何尝不是承受家庭暴力的形态之一?

  虐待妻子也常见于暴力家庭中。孩子目睹母亲被虐待时,所 受的心理创伤不亚于自己亲身受虐,目睹暴力的小孩同样是暴力 的牺牲者。

  受虐者与暴力行为难以割舍

  受害者和暴力的联结是矛盾且令人迷惑的。通常我们会认为 暴力的伤害如此巨大,没有人会愿意和它共存,但事实正好相反。 受尽虐待和羞辱的人,由于自尊严重受损,自我概念被贬低,越 发认为自己不具有选择的权利,因此和暴力也越来越难以分离。

  习得的无助感

  另一个解释无法脱离迫害的理论是:受害者习得的无助感。 实验室中的狗,如果不断受到负面刺激却不能自主自救,就会觉 得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是无法自由控制的,因此之后即使给予逃 离痛苦的机会,它也没有动机做出其他反应。

  有许多实验可以支持上述理论,试验的对象包括狗、猫、鸟、 老鼠、鱼,甚至包括人在内的高级哺乳动物。有些动物很快在学 习中变得无助,有些只在某种状况之下变得无助,有的则将此现 象类化到一切具有压力的情境中去。马丁 •塞利格曼(Martin Seligman)的研究明显地说明习得的无助感所具有的影响力。研究

  人员把狗放在笼子里,施予间歇的及不同时距的电击,那些狗很 快地了解到不管如何努力都无法控制电击,起初它们还会尝试不 同的逃避办法,但一旦所有努力都失效后,它们便停止一切活动 而变得听天由命。之后即使研究员们改变电击策略,并试着教狗 跳到笼子的另一端以逃避电击,那些狗仍保持被动无助的态度。 最后即使打开笼子的门,它们也不离开,宁可忍受电击。实验证 明,越是年幼的小狗,需要克服无助感的时间也越长。

  另一个类似的例子发生在佛罗里达州。该地报纸报导,一家 旅馆为无家可归的人准备了 100张舒服的床及房间可免费住宿, 但只有4个人接受了这家旅馆的好意。

  当我们把上述理论应用在被虐待的妻子及孩子身上时,就能 了解为什么他们会觉得无助而放弃逃离苦难。不想自救的关键是 无助的信念,被虐待的妇女及孩子们逐渐陷人消极的思想,相信 自己的处境已无药可救。受害的孩子们的确如他们所想象的那样 无助,但是受害的妇女们却不一样,她们并非毫无选择,只是在 受虐待之后,她们通常会扩大无助感而成为所谓的“外控归因 者”,把生活中的诸多问题都归因于外在不可控制的因素。

  通常虐待子女身体的父母自己也曾受虐待。有一个女孩在目 睹母亲被父亲迫害之后,相信自己也终将无法逃过被虐待的命运, 而会像她的母亲一样,难以逃离男人的掌握。

  受过虐待的母亲所生养的儿子,可能会成为母亲压抑愤怒的 牺牲者,并且成为她的出气筒。如果他目睹父亲的暴力行为,长 大后他会相信男人就是比女人优越,并且认定男人才是一家之主。 男孩通常比女孩更认同暴力,在目睹暴力后也成为一个暴力主义者,认同施暴是克服无助及无力感的一种方式。认同施暴者的人 丧失了自己的判断力,并因此也成为一名施暴者。这样的认同可 以让他觉得安全而能生存下去,每一个施暴者都曾是一名受害者, 虐待太太及孩子的人一度也极端无助。

  我很讶异自己对于电影“第一滴血”(Rambo)的强烈反应。 在电影中蓝波被代表恶势力的警长及议员们追杀,他后来杀了警 长等人并夷平那群坏人所在的整个城镇。蓝波的暴力行为,触动 了许多曾被虐待并试图寻求报复者的心,我发现自己一方面为蓝 波的凶狠行为所震惊,但内心的“孩子”却在同时为他喝彩。

  虐待家庭为封闭系统

  发生乱伦及身体虐待的家庭多为毒性教条的追随者,家中都 有强硬而缺乏弹性的限制,这些限制可能来自完美主义的信念或 某种宗教信仰。他们排斥不符合他们原则的事物,他们外表平静, 却把痛苦和伤害视为家庭秘密,家庭成了一个封闭系统,也不易 接受外在信息,他们怀疑心理学方面的见解,对于其所提供的放 松等辅导方法都加以拒绝。

  身体虐待是性虐待以外最能羞辱孩子的做法。它经常公开实 施,左邻右舍、兄弟姊妹及陌生人都看得见。那种羞辱的感觉, 如同在毫无准备下被要求脱光衣服一样,有的孩子就是被父母公 然命令脱下裤子打屁股。

  这种羞辱也造成伤害性的副作用,包括减低个人脱离困境的斗志、认为自己完全无法掌握命运,因此剥削了个人学习去化解 困难的能力,也缩小了抉择的范围。个人意志因而变得软弱无力, 对于所拥有的选择机会茫然不知,慢性的忧郁病则可能由此产生。

  不少人的童年是在咬紧嘴唇、强忍呼叫的痛苦当中度过的, 长大后,这类经验是我们不想再去碰触和回顾的。然而倘若我们 身上曾发生类似事件,我们就要帮助自己从受伤中康复,面对事 实、“发现事实”常是处理虐待经历的第一步。

  我们在受到侵犯时的第一个反应通常是害怕,怕自己会死去, 紧接着是被亲人背叛的痛心,最后的反应是愤怒、羞愧和发现自 己孤立无援而无助。由于痛苦过巨,个人会变得麻木冷漠。在此 浑浑噩噩的麻木状态中,最易养成强迫性、上瘾的行为。

  你认识性侵犯和肢体暴力吗?你也会视之为正常无所谓吗? 你是否认为父母有权力这么做?或觉得是自己不够好,活该承受 这些?让我们开始正视这些问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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