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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杂志》 第二章 酿酒师

  1

  我也许还算一个幸运的人。命运这个东西需要慢慢悟想。时下这个葡萄园真的成为我和朋友人生之途上的一片绿洲。那儿有童年挚友拐子四哥和他的大胖老婆万蕙,有一些年轻的朋友,有护园狗斑虎和一枝猎枪……这一切都让我忍不住一阵阵地思念。在这个世界上,留恋和思念才意味着真正的幸福。

  无论怎样,我们总算从最苦的山顶翻了过来,可同时也发现时间已到中年……多少次走入绝望,最终还是咬着牙关挺了过来。渐渐的,园子里有了拐子四哥哩哩啦啦的歌声。谁也没法弄懂他到底唱了些什么。他在原野上来来去去,跟海边那些打鱼人全是好友,在鱼铺子里开怀畅饮,归来时总要提回一条鲜亮的大鱼。他掮着一杆又破又沉的土枪,长长的筒子上总是堵了一朵棉花。他告诉我:“你别看这枪的样子难看,可实在是一杆好枪,威力大哩,能打死老虎。”其实他后来什么也没有打过,一只流血挣扎的野物会让他泪水涟涟。

  酿酒师武早成了我们葡萄园的常客,后来又与吕擎阳子几位结识,而且十分投缘。园子里的每一个人都盼望听到他响亮的笑声,他的到来简直成了我们的节日。拐子四哥总是停了手里的活儿与他交谈,两个人有说不完的话。作为一个酿酒师,他对葡萄种植是十分熟悉的,不光帮我们试种新品种,还鼓励我们自己酿酒:“那时候我可就帮上大忙了。”

  拐子四哥对“酒”字十分敏感,武早的话让他高兴起来。他咂着嘴看着我,不小心口水都出来了。大概他最渴望早一天喝到自己的酒。对我们来说,葡萄销售一直是一个问题,不要说自己酿酒了,就是拥有一套榨汁和贮存设备,我们的事情也好办多了——如果再搞起一个葡萄酒厂,那就是梦想了。到时候我们甚至可以把近邻那个园艺场的葡萄也买进来。我问搞一个小规模的厂子要投资多少?武早吐出一个数字,我们吓了一跳。

  “那就酿一点自己喝吧!”武早这样说。

  从此,酿酒的念头就在我和拐子四哥的心里生了根。

  虽然一时没有酿酒,武早仍然给我们帮了大忙。由于他的原因,我们跟酒厂的关系逐渐密切起来,葡萄销路从此不成问题。他是我们在小平原上所能找到的最好的朋友。我发现他虽然长得人高马大,性格豪爽,心底却有一份相当细腻的情感。他极其爱诗,一张口就可以背出一些中外名句。因为有许多年国外求学的经历,掌握了“两门半外语”:法语和英语,剩下的“半门”是俄语,说不好,但可以直接阅读。

  他老婆象兰的到来是一个重要事件。她比他小几岁,快四十的人了,可是长得特别年轻,看上去顶多三十左右。她的脸庞泛着金李子的光泽,一双眼睛类似于“色目人”,眼窝很深,闪闪灼人。我第一次见她时略微有些吃惊:包了白头巾,穿着黄色风衣一路走来,朗朗的笑声把园子里的喜鹊都逼哑了。我想这该是多么和谐的一对,他们在一起会十分幸福。武早挽着她的手,亲昵地拍着她的肩膀:“这就是象兰!”他向我们介绍她时声音很高,像在引见一位国家元首。

  后来我才知道当时对他们的关系误解得多么深。其实她第一次出现在葡萄园之前,已经就在酝酿着与武早分手了……用武早后来的话说,“这是一个无所不爱的女人,看山则情满青山!”他们终于难以共处。问题是直到了最后的时刻,武早还是不能放弃:他简直是恳求她不要离开。可事情显然已无可挽回。他们这之前大约有一年多的时间时吵时好,分分合合,武早已经被折腾得死去活来,满头卷发都给抓乱了。他一个人痴痴呆呆地跑到园子里来,有时只长时间盯住一个地方出神。如此一个男人竟能像个孩子那样单纯执着,只剩下了一门心思。她成了他的一切。一个疯*人,在他的眼中却差不多成了一尊女神。

  打眼一看,象兰在许多人眼里都是一个美人,光芒四射。也就是这样一个魅力魔女,一点一点毁掉了武早。她把那个酒城里无数的年轻男子带回家里,大大方方地介绍给武早,让其嫉妒、恐惧、央求,但就是无法放弃。

  我曾到过他们家,一进那个小窝就闻到了一股说不出的怪味儿,好像这里的每一件家具都发散着一种癫狂的气息。象兰对武早的朋友十分热情,但她这会儿的笑容,在我眼中已流露出一种邪恶的任性。她当着我的面说武早:“就像我的孩子!”我瞧着她柔弱的身体,想你这个孩子也太大了一点。她说着,“武早在你们那儿是个风风火火的汉子,在家里是个孩子。武啊,武啊……”她叫起来。武早马上从一边跑回来,脑门上汗津津的,问:“干什么干什么?”她笑着:“以后过来要说‘到’!”武早马上点头说:“到。”他的样子毫无做作,我觉得惊讶又有趣。我以为这是他们之间一种特别的幽默吧,但总觉得怪异和别扭。

  象兰只叫他“武啊”,与客人谈话时就让他坐在一旁,一只手时不时地搭在他的一头卷毛上,抚摸着,拍打着。她从侧面看着他,一时忘记了说话,闪闪的大眼对我示意什么——我不解其意,她就拍拍手说:“你看他刚才走神了啊,这个样子多可爱!我告诉你吧宁先生,我这辈子只看到这一个人会这样走神,他说走神就走神,然后,就是这副模样!他脑子里想了什么我可知道,那都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酒、葡萄、外国娘们儿、声色犬马什么都有……”武早咕哝一句:“没有声色犬马。”她拍拍他:“逗你呢!老孩儿——”她伸手夹夹他的鼻子对我说:“他是我的‘老孩儿’,怎么样?”

  我实在觉得不怎么样。我在想着他们结婚的年龄,觉得两人之间这样的嬉戏顽皮,既让人惊讶又让人讨厌。

  象兰会在这时候突然就安静下来,然后回身取来一枝粗粗的雪茄,为他仔细地用切刀割去顶子,然后又点上,直看着他快活地吐出一口,这才高兴起来,说:“你们不知道,他这时候喜欢吸上一口。他喜欢吸这样的粗家伙。是吧‘老孩儿’?”

  武早点点头。他两指夹烟,头歪向一边,把一口浓烟吐出来。她这时候突然泪水潸潸,怕我看见,只把头转向男人一边。

  武早一个人来葡萄园时,越来越多地面对着架子上疯长的葡萄藤蔓,一个人喃喃自语。我常常被他这副样子吓上一跳,却不敢走近。看看那双大手吧,满是壮汉的力量。只可惜他对一个纤弱的女子毫无办法。

  武早终于离婚了。他一开始好像很轻松的样子,但我知道这是装出来的。他心里压了一份可怕的沉重,正忍受煎磨呢。我估计得不错——不久之后他就再也没法硬挺下去了,人迅速蔫下来,来到园子里就长时间沉默不语。拐子四哥跟他讲话,他木讷讷的,好像一时认不出面前的人是谁:左右转动脸庞寻找着对话者……

  “坏哩!坏哩!……”拐子四哥说。

  理所当然,他的工作被停止了。公司领导来过我们葡萄园,对我痛惜地拍着手掌:“完了,一个人就这样毁了。我们公司损失大了。”

  公司领导那时正琢磨把他送到林泉精神病院。我害怕极了。那是一座有名的精神病院,东部地区的人都知道那是一个什么地方。

  一个月之后,武早真的给送到了林泉。

  我在那儿见到他时完全出乎预料:如果不知道真相,谁也不会相信面对着的这个人会是精神病人。他神态自然,目光里含有一丝微笑。我们交谈了一个多小时之后,他的语气终于变得急促了。我难过到了极点。他的确给毁了,整个人一会儿清晰一会儿糊涂;有时话锋犀利,机智过人,有时又语无伦次,说出来的话让人莫名其妙。

  2

  葡萄园再也没有了武早的身影。他好像带走了我们的一半希望。我就像丢了魂魄,坐卧不宁。拐子四哥和大老婆万蕙,还有常来园子里的那些年轻朋友,都有点怅然若失……我伏在了那个泥做的写字台前。

  万蕙不知什么时候走过来。她站了一会儿,说:“你该回城看看家口了,你该回去看他们哩。大妹子想你……”正说着四哥也进来了,他打断老婆的话:“园子有我照应,你放心走哩!索性在城里多住些日子,大妹子不易哩,一个人拉扯孩子。”

  回到了城里,既没有兴奋,也没有归来的落定感,却很快泛起了另一种思念。我还是牵挂着平原上的一切,园子、朋友、狗,特别是——武早。我在城里格外想念这个人,似乎因为环境和距离的原因,这种牵挂反而变得更为确切:武早像一个害了热病的“大孩子”,长了一头乌黑的、略带卷曲的头发,他天天手扳窗上的铁棂望着外边——他在遥望什么?除了象兰,他大概最想念的就是葡萄园里的朋友吧。

  我有说不出的担心,想象着他在林泉精神病院里如何忍受,心上发疼。不必讳言,这是一种囚禁。在我眼里那些资质平平的大夫正日夜不停地折磨他。他即便患病也仍然是一个聪明绝顶的家伙。他懂得太多了,他心中那些酿制美酒的绝招用在生活中,也应该是百发百中啊。可惜事实并非如此。这个可怕的夏天哪,我想象着他出现在这座城市里,我手扯这个身材魁梧的酿酒师走上街头,我们两人摇摇晃晃的身影……

  阳子和吕擎多次谈起身在林泉的武早,情绪沮丧。他们问了许多武早进入精神病院以后的情形,一声不吭。我告诉他们,林泉那儿什么职业的人都有,有教师、机关人员,有少女也有老头子。这些人眼神或呆滞或尖利,或语无伦次或出言流畅。他们得病的原因非常复杂,难以尽言,但其中的确有一部分是因为爱情的缘故。爱情这个火辣辣的玩艺儿摧毁了不少人的神经,爱情的确是最令人恐惧的东西之一。

  在林泉,有的病人沉默不语,整天低头端坐,被称做“文痴”。有的大吵大叫,甚至动手打人,这样的即被称做“武痴”。“武痴”就要格外受些折磨,接受电击疗法时不得不把他们捆起来。可是我想大夫们宁可接受“武痴”——这些人能把心里的烦恼吵出来,痊愈出院的可能性也许更大一些。我问武早属于“文痴”还是“武痴”?大夫说大致还算“武痴”吧,因为他虽然没有动手打人,可是常常显得十分粗暴,总要找人攀谈,要不停地讲话,有时还动手飞快地写些东西,总之他能够把心里的郁积发泄出来……

  那天我极想看看武早入院后都写下了什么,大夫摇头,说只要有人一走近,他就把那些纸片掖到口袋里,谁也不给。“我们在他睡着了时取来看了,大多看不懂。像是给谁写信,可又没头没尾——不过是一些自言自语,其中有许多都是关于造酒方面的。他随手在纸边、在文字空隙里画了什么酒罐橡木桶。他把造酒和感情问题全都搅在了一块儿……”我在一边难过。是的,一切都在一个酿酒师的脑子里发酵了。

  就在那次探视不久,我听说武早可以出院了。我当时那个高兴,立即给酿酒公司拨了电话。询问的结果却令我失望:他并没有真正出院,只是因为他的病情与别人不同,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大有好转,或者还因为其他,可以被应允时常回到公司了。实际上在那个精神病院里,很少有一个病人能像武早那样受人尊敬。他的生活暂时能够自理,但时好时坏的情绪还是令人担心。

  这期间我和拐子四哥把他接到了园子里来了一次,我们想让他在这里忘掉一些忧烦。可是我很快发现,他整个人比过去变得呆滞了。正如象兰所说,世上只有一个人会像他这样“出神”:久久地望向天边的流云,不吱一声。万蕙想让他高兴一些,做了他过去最爱吃的一些家常菜肴,还为他添了一些烈性瓜干酒——惟有对这一点四哥不敢肯定——但武早一看到这杯酒就立刻兴奋起来。他吃菜喝酒,一连饮了几杯,两眼放出光来。

  在饮酒之夜,他终于不再像过去那样出神和沉默,又像往常一样地与我谈话了,听上去没有丝毫的不正常。回忆学生时代,回忆国外生活,特别是说到了最初结识象兰的日子。“我上学的时候,曾经特别喜欢同寝室的一个男同学,有时真想亲亲他。我为这个私下里还痛苦过,以为自己有同性恋这样的倾向呢。后来我遇到了象兰,这才知道什么才是爱情。我不仅不会有学生时期那样的想法,就是其他女人这辈子也不会再爱一个了。”这种信任的交谈让我感动,也令我深深地忧虑。

  怎样才能让他离开那个魔女呢?我们园子旁边的园艺场有一位漂亮的女园艺师,她就是罗玲。罗玲性格外向,喜欢新奇,一见武早就谈个不休,而且对方也乐于攀谈。我想这样真好,这可能是转移武早情绪的最好办法了。我甚至想:可爱的罗玲啊,你如果能够作出一点牺牲,让他稍稍地爱上一点点,那也算功德无量的事情啊。这样想可能有点离谱,不过我实在是病急乱投医了。反正罗玲是武早喜欢的姑娘,这是十分明显的。问题在于他会不会爱上她,而她又会不会对其倾心——哪怕只有一点点?

  有一次武早在她走后沮丧地对我说:“罗玲不太懂事。”我问怎么了?他说:“她不叫我‘老孩儿’。”我差一点说出:“那只是某一个人的专用称呼啊!”我安慰他,心里却明白这个人的思维仍然不够正常。但我同时也知道,对这样一个人绝不能用平常的标准来判断,因为他脑海里总是旋转着一些离奇的念头。也许这就是一个极具创造才能的人具备的某种特质吧,它一旦茂长起来,也就走到了疯狂的边缘。他时常豪饮,这时候与拐子四哥最为契合——两人的一些谈话让我不仅难以插嘴,有时理解尚且困难。我感到奇怪的是,他们两人的生活经历差异巨大,却能一丝不差地对上话语的卯榫。那不能不说是一种自说自话,是半醉半醒的谈吐;可是在一个旁人听来却是如此地舒服、如此地深奥和浅显。他们的声声应答之中有一种天籁般的浑然,只要循声而去,就会走向一个极为遥远之地。我事后没有向他也没有向拐子四哥询问谈了些什么。我那时只是一个倾听者和享受者。

  武早喝得脸色通红时就要抽一枝雪茄。他说这是一种浅薄的习气——可是一旦染上又没有办法。四哥试着吸了一口,品了品即还给了他。“怎么比得上关东烟呢?”武早点头:“夜间啊。”“夜间。”“顺着捋下去,嗯。”“闭着眼。”武早的鼻子蹙起来:“倚在墙上。”“那是得倚在墙上啊。”“你以为找到了百灵窝哩。”“可不是嘛,百灵窝!”四哥的手按在对方肩上,又很快拿开,“一晃就过去了,死死记住吧。”“记住。狠人哪!”“狠人!”“咱们都是狠人。”“可不是怎么!”四哥为了表达自己是个“狠人”,双唇努成一条直线,盯住他。武早叹道:“啊!”四哥同样接上:“啊!”然后把裤子上的一点泥巴弹去,对方就两手对着搓搓衣襟。四哥抬头倾听,可四周分明什么声音都没有。武早的手指一丝丝伸出,在空中画了一条弧线。四哥低下头:“一只老鸟。”

  武早从葡萄园离开后,仅仅是两三个月的时间,他享有的那种特殊待遇就被取消了——再次被送回医院。因为这期间他曾发疯似的寻找象兰,好几次把人吓得高声尖叫……他再次住到了那间有铁棂的房间里,再也不能自由进出了。

  3

  阳子借去东部写生的机会看望了武早。

  他回来后马上找到我,一见面就说:“嗬,那个家伙神了。”“怎么?”“气色好,精神好,只是不愿意理发……他真的在不停地写啊写啊。”阳子擦着一脸的汗水,“他一见面就认出我来了,喊着‘一个老朋友’,把正在写的让我看,说除非是最好的朋友才能看呢!”

  “他当然会认出你。什么内容?”

  “全是随手写的一些信、一些纸片,大多晦涩……”

  “都是写给象兰的?”

  “不,什么都有,有造酒的一些事儿……他跟我谈话时还要时不时地从衣服里掏出本子记上几笔,我刚开始还以为他在记我们的话,后来才知道没关系。我说我想画一画海边的渔船、打鱼的人,画一画在阳光下通身闪亮的那些拉网人。那些在海滩上排成一溜的人从来不穿衣服,脊背晒得油亮油亮。我说着,他就飞快地写,上面是一行行诗句,我看不懂……”

  我仔细听着,屏住了呼吸。

  “他紧紧捏着铅笔,太急躁了,手抖得厉害。他写得那么快,只有几句勉强可以搞得明白。‘……西西里岛的马尔洒拉葡萄酒。里面加了树脂……为了里面的芳香,为了那种焦臭气味……’最后是一句骂人的粗话。”

  我在想,难道这个酿酒师的下半辈子就在精神病院里度过吗?有谁、用什么办法,才能使他结束这种状况?靠他自己,还是靠朋友、靠那个冷血心肠的神灵?我忧心如焚。

  “如果把他领到这儿怎么样?我们一块儿,他或许可以松弛一点……”

  阳子愣怔怔看着我,未置可否。一会儿他从挎包里抽出了一张纸。

  原来那是武早的肖像画。画上的武早穿着条杠病号服。一幅草草的肖像让我激动起来。我差不多是在逼近了看他那张黑红色的脸膛,宽宽的嘴巴,虎虎有生气的眼睛,甚至还有画面上没有的两只大手……我要了,并把它收起来。

  阳子说:“是的,我有个感觉,像武早这样的病人也不是单纯靠药物就能治好的……”

  我在想他怎样度过一天又一天——我问他是不是还要接受电击疗法?我最害怕的就是这个。我觉得那种疗法就像受刑。

  “听大夫说好像有几次……”

  我长叹一声。我在想怎样让武早到葡萄园里去,我们和他一块儿到河边去、一块儿种葡萄,甚至可以让他指导我们酿酒——那样的话他也许真的会慢慢康复……

  阳子突然说:“他如果能爱上别的什么姑娘就好了!你知道,一个人不可能一辈子只爱一个人,他不可能只爱这一个——他在这种事上毁了,最后还要靠这种事儿来救……”

  “武早和所有人不一样的地方,就是他只爱这一个人。”

  “他如果获得新的爱情……我是说‘如果’……那样就会好得多了……有人说爱情能治百病呢!”

  阳子意味深长地看着我。

  这我不知道。但不管怎么说,他如果能到我们的葡萄园里去,在芦青河边、在杂树林子里徜徉,也许真的会大有好处……是啊,我得设法把他从那儿弄出来——我一定得这样干了。

  阳子离开后,整个的一天我都无心做任何事情。我在想武早,想一种挽救之方,想我们的葡萄园、园子里的朋友,被一种希望和一种计划烧灼得不能自持……

  这个夜晚,我梦境中出现了一个逼真而怪异的情景:三个人,我、拐子四哥和武早,领上斑虎,一块儿踏过柳木桥,到河西的杂树林子里去了;斑虎在前边引路,它愉快地吠叫、追逐,一会儿藏在林木深处,一会儿蹿跳出来。武早看见了地上的蹄印,激动不已。他握双筒猎枪的手不断地颤抖,双手都变了颜色。他的枪筒仰起来、仰起来。“还没个影子哩!”拐子四哥小声说。双筒猎枪仰起来到处寻找。斑虎从林中蹿出,武早立刻向它瞄准。我大喊了一声,他全身一抖醒过神来,赶忙把枪收起……四哥满脸汗珠,责备地看着我。是的,是我让他背了这枪。我不想把他当成一个病人……可是,“天哩!天哩!冒烟的家伙交给他,天哩!”他在小声喊叫。

  梦中我们一块儿说笑,一块儿寻找,谈些酿酒的事情。可是我们走了一会儿,武早就惊慌失措,东张西望。他嘴里咕噜作响,有时把双筒猎枪端起又放下。他从衣兜里掏出一个小本急急地写起来……我要来看了,上面写的是:“地上有兔蹄印、有刺猬痕……一些小沙鼠……中午太阳很热,布谷在一边叫。这是些讨厌的小家伙——我讨厌小家伙,所有的……”我叹了一口气,真想把他的双筒猎枪摘下来。

  我们继续往前。斑虎小心地用鼻子嗅着地面。我知道要出现什么猎物了。拐子四哥放松了脚步,向一边的一条小径绕去。脚下满是酸枣棵,荆棘把我们的裤脚都扯破了。武早没有像过去那样打起裹腿。我听到了什么在呼呼喘息——有大兽在树隙潜伏。我正想做出一个手势,这时候突然觉得脑门上有灼热的什么冲腾而起,转身一看,原来武早迎着我端起了双筒猎枪!那一瞬间我全身的血都凝住了,还没有来得及呼喊,他的扳机就扣响了……

  驳夜书

  我开始翻弄这个打印本了。我相信那个“驳”字是后来李大睿出于商家技巧加上去的,所以这就成了“驳夤夜书”。而它的原来只是一个长夜无眠的家伙随手划下的痕迹,是零碎思绪,是一些夜声。能发出这夜声的人,首先要是一个夜猫子,其次当然还有个手眼问题、脾性问题。我翻来翻去,觉得它真正的杜撰者,最大可能仍然还是吕擎自己。尽管内文里无数次改换口吻,角度偏颇,足够诡谲,我似乎还是能从中嗅到某种熟悉的气息,窥到一点吕家胎记。不知这是不是先入为主的想法在作怪。反正这样想着读下来,难免要尝试着与这个时而阴冷时而热烈的人物有一场潜对话,结果还是有些别扭。从思路和观念倾向上看,有时像是吕擎,有时又非常生僻,因为它偏到了另一个极端,走得太过遥远。

  我掩上纸页的时候也想过:如果真是他的手笔、是他的午夜絮语,有必要对我扎紧口风吗?这种故弄玄虚既无明显的必要,好像也没有其他益处。不过谁知道呢,我这些年与他分开的时间太长了,他究竟做些什么我已经无从知道;至于这台思想的机器怎样运转、其内部齿轮的咬合状态,我就更是一无所知了。

  吕擎在给我这份东西的时候,随便扔出一个判断,即“十有*”是那个李大睿一手炮制出来的。这是不是一种转移视线的障眼之法,倒需要我自己来鉴别了。不错,那个富翁也是一个大夜猫子,还是一个嗜书成癖的家伙,这些外部条件看起来好像也榫卯契合。可是读下去又会产生诸多疑问,即这个人的思想乃至精神状态,与现实的对应关系会有那么紧张吗?这让我难免犹豫,虽然还不想最后排除。因为我对那个人更内在的东西、他的生活及其细节还一无所知。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从这个手抄本目前的样子来看,即便除却了驳斥的部分,也并非出自一人之手。它矛盾重重且颇为芜杂,思绪繁复多处相抵,极有可能是私下流传的过程中窜入了其他文字。再加上有进行商业运作的公司插手,情形也就更加复杂。可以推断,原来的手抄本是十分单纯犀利的,后来由于不同的人介入,这才呈现出时下的面貌。总之它现在已经成了一本怪模怪样的东西,让人忍俊不禁又爱恨交加,不愿随便扔弃也不想推到一边。对我来说,它无论是出于吕擎或李大睿之手,还是更多的隐性枪手,都已经没有太大的妨碍了。我只不过是一个闲览之人。

  真正的炮制者仍然坐在夜色里。但有一天我也许会结识他的。

  [论勤劳]

  当我们谈到一区一省的性格特征时,都忘不了自我鉴定一句:勤劳。以至于看得多了,觉得咱们才是天底下最能干的一伙,由这样的人合成的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必是全世界无所匹敌之辈。世界上哪里的人闹穷都是可以理解的,惟有我们要富得流油才算正常,一般的富裕都不解渴,那简直不能作数。我们关于勤劳的例子说也说不完,什么节衣缩食啊,没白没黑啊,勒紧裤带挑灯夜战啊,忙时吃干闲时吃稀啊,诸如此类。令人费解的是,就这样要死要活地干了好几辈子,直到最后,直到今天,还是没能摘掉“第三世界”这顶老棉帽子。虽然戴着也不错,下雹子打不坏头,许多时候还会让人同情,起码不会招来吃大户的,可以躲在一旁韬光养晦——但话是这样讲,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因为我们勤劳,我们多勤劳啊,我们日积月累该创造出多少财富啊!

  我们的勤劳真是没说的。谁如果说我们懒,走到天边也没人信。我们干起活来从来不管不顾,受的苦多了去了,无论是数九寒冬还是酷暑难熬,都一样干下来。世界上的每个角落几乎都留下了我们含辛茹苦的印记。我们当然勤劳,我们不勤劳行吗?吃什么穿什么?可是话又说回来,被逼无奈的勤劳也许不算本事,我们现在要证明的是,勤劳是我们的天性,是血脉里的东西。君不见有人富可敌国,也还是不屈不挠,千方百计继续致富;君不见在一些域外地区,我们和当地人比较,可算处于更为恶劣的生存条件,可是没有几年过去,还是我们先富起来:商埠最为发达,衣食俱为丰足。这一切靠了什么?还是那两个字:勤劳。

  勤劳说白了,就是撒了泼地干,一股心思地干,处心积虑地干,不死不活地干,富了还要富,赚了还要赚。穷则思变,不穷也要思变,永远没有满足的时候。人如果嫌弃钱财,那大半是有精神病。所以咱要把经济搞上去,不遗余力发展经济,以至于像那句有名的口号所言:宁可少活二十年,也要提前翻两番!它的意思就是:累死不算什么,穷了可不行,穷了还不如去死。

  人人都称颂勤劳,人人都认为这才是人世间最伟大、最崇高的品质。谁如果胆大包天,敢对勤劳说出半个不字,那他就活该倒霉,全民共诛之。

  可是我这里要问一句:勤劳有没有让人讨厌的时候?

  还要问一句:许多时候,勤劳与物质贪欲怎样区分?

  说到讨厌,我们会找到许多例子,比如那些妄图灭我族类的可恶家伙,他们一见了我们的勤劳就气不打一处来,自己懒得什么都不想干,还不让我们干,我们富了,他们就骂、就恨、就打、就破坏、就捣毁,那真是无所不用其极!一句话,他们讨厌我们,主要是讨厌我们的勤劳!

  世上有人竟然公开地讨厌勤劳!难道劳动不是人世间最光荣的吗?然而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竟然就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并且一直发生着。

  而更加令我们吃惊的是,对方居然还有理由!他们的理由是:本来大家过得好好的,突然拥来了一帮纯粹的经济动物,这些人一入社区就没白没黑地干,吵吵嚷嚷不得消停。而且这帮人不是以生活所需为满足,只想无休无止地一直赚下去。这些人没有信仰,把发财当成了信仰;这帮家伙为了钱可以不知疲劳,永无厌倦,千方百计投机钻营,不辞辛劳。他们没有节假日,不读书,不上教堂,顶多有一些低俗的娱乐。一句话,这些人没有正常的作息时间,没有精神生活,一心只想着赚钱。结果整个社区都给他们搅乱了套,延续了几百年上千年的安宁生活被悉数打破,以往的闲适不复存在。更为可怕的是,当地人为了生存就不得不和他们竞争,结果是弄得苦不堪言,人也变坏了。

  这就是另一边对勤劳的看法。这让我们瞠目结舌。我们生来第一次听说,勤劳还有罪!

  原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坚持一种精神生活不仅需要过人的毅力,而且还需要时间和意志,需要更为高尚的持守,这同样也是勤劳,而且是需要更多的力量才能贯彻下来的人的勤劳。

  原来只将赚钱的劳碌当成了勤劳,不仅认识上有失片面,而且还遮盖了没有止境的物质贪欲。这样的勤劳,原来也可以不当成美德去歌颂的。

  那么,接踵而来的就是对这种所谓的“勤劳”的惩罚:贫病交加,灾难频仍,人祸滔天,民不聊生。用万千生命挣得的一点物质财富,由于没有公平和正义的看护,结果这些粗鄙的财富要失去只在朝夕之间——一眨眼又成了穷光蛋。我们最勤劳,可是试问哪里有我们这里饿死的人多?这真应了民间的那句俗话:吃不穷,穿不穷,打算错了一辈子穷。

  看来我们只有所谓的“勤劳”还不行,还要打算得对,要有眼光和气度,要有更强大的精神力量,更高尚更无私,这样才行。

  [批驳]

  第一感觉,就是担心那些排斥我们的人士正好找到攻击的借口!可见这是为敌张目,为排华分子制造口实!鉴于此,应火速查封其口,不得乱传并以外松内紧之法加以处置。

  该文貌似一种人类主义国际主义,以提倡文明生活为掩护,实则是活脱脱一副列强买办心态。众所周知: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该文作者一不如黄口小儿,二不如一只饿狗。真是吃里扒外的白眼狼,站着说话不嫌腰疼的假斯文。试问:天底下还有不喜欢吃饱了没事瞎溜着玩的?还有不喜欢跳舞遛狗挎女人的?小文明棍一拄倒是恣了,可下顿饭谁来管呢?说什么富了还要富,不知满足,其实你才见过几个富人?你见过亿万富翁,和他同桌喝过酒吗?无非是小家子气,小富则安,狗肚子里盛不下二两酥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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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文几次让我愤而忘言。试问中华之伟大复兴谁会嫉恨?谁会夜不能寐?答问之间即可知其立场。不需与之计较,只将其当成笑柄即可。我辈自励,有幸逢时,责任在身,当不需扬鞭自奋蹄!

  昔有亚洲四小龙,今有倔起大中华。两弹一星成往事,探月飞船蓄势发。更有强军冠九州,气掉螭魅魍魉牙。我辈有幸生盛世,电视前头看欢歌。爱我中华一响起,一字一抖泪哗哗。美女如云台上舞,盛况何比西洋差?就有穷酸二两半,载文载武打翻耙。独有东方傲立骨,哪有英雄遭人踏?今朝敢追超级国,明日定开宇宙花!

  为表心志,赋小诗如上耳,不成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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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文虽有以偏概全之疵,但细读之,似可聊以备考。

  五毒有功,功在医疾。刺耳之言如今大可不怕,盖因国势强悍,人言不再可畏。广开言路一说,并非口号,而要重在实践。故建议印此文于小范围分发,可掌握副处以上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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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狂谬并不鲜见。月亮也是外国的圆,这在我辈早已见怪不怪。依他所讲,不是越勤劳越光荣,反倒成了闲散懒惰光荣,看闲书光荣,岂不太过荒唐以至于此?

  我国盛唐之期,大清鼎盛之年,无不是国富民强,老有所养,一个个膘肥体壮,哪有什么东亚病夫之讥?后来可好,列强入侵,鸦片竟成了福寿之膏。体育不行,美育不行,建设不行,军事不行,商贸不行,总之无一能行。试问依你之见,吾辈只有两手空闲,坐以待毙,让强大之洋人赶过来把我们两腿一挣劈巴了才好?才称心如意?

  你之勤劳观本不是新鲜见解。且看村村都有懒汉,他们一个个好吃懒做,却夜夜美梦,以为天上会掉馅饼,大炕自爬娘们儿,烟锅不点自燃!其实呢,水壶短缺一把柴草不开,火镰少敲一下火绒不燃,什么都得实打实地干出来。你瞧不起钱?可你穷得一根老杆摇铃铛,想吃顿有肉的包子就难上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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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一些反动言论,今天实在是过于宽大了。要在昨天,早就没这么多臭毛病了。一顿砸巴归了局子算完,少跟这样的贱物五啊六的,啰嗦起来没完!

  当然,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先饿他五天五夜,其余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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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人想让咱老百姓也学洋人上教堂,人人都改信洋教。听口气好一个思想解放的先生,这里却又忘记了宗教自由!劳动人民忙上一天,累得再好的事儿都不愿去干,又怎想起去做礼拜?耶稣穆罕默德自然不敢怠慢,咱这厢有礼了;但平头百姓忙于温饱,自小无闻,这总不能强逼驱赶吧?

  再则,工薪阶层或一般村民,素来喜欢烧香磕头,高明一些的还会咕哝念经,这才是他们的本分。另有个别笃信狐仙者,恐怕也难以说成是愚昧迷信。这皆可视为信仰。别以为只有尔等才有信仰,其余都是白痴。总之堂堂宗教不可轻言,正如书上所言:兹事体大!故吾劝尔等还是谨言慎行为妙,少不得惹出官司,悔则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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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所言也算小合情理。只是我们东方人民实在是穷怕了,食不果腹的年代刚刚过去没有几年,你还能让他们怎么办?想一想饥肠辘辘之时,人民着实可怜,所以什么时候都不要对他们指手画脚。屈子所说“哀民生之多艰”,是为至言!有闲者少不得谈些精神,穷汉子只好先忙活肚子。至于文中所说那些贪得无厌者,现实中也委实有的,但此等人物不能算做勤劳之民吧。

  为了以后不至于让人对“勤劳”一词产生误解,所以我在此大胆提出一个修正,即今后凡是涉及此说的,一律改成“擅长体力劳动”为宜,因为我们原要表达的,也是这个意思。我们之“勤劳”并没有包含勤奋学习这一层,因为那些意思还有另说,即“耕读传家”和“知书达理”。不过这二者大半又是说的士大夫阶层,与劳动人民还是隔了一层。

  说到这里我也多少有些为难。总之事物非常复杂,不可笼统论之,也不可一棍子打死。还是以平常心对待吧,由他说去,咱该怎么干还怎么干,多赚些钱总不是坏事吧。不过因为钱多惹人嫉恨,这也在情理之中。咱们乡里乡亲的说句实在话,咱们的人到了哪里,实在是太能吵闹了。小声说话的习惯,咱们没有。这不要说别人讨厌,就连我都有些烦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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