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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

  〖第七辑:烽火中寻找一个失去的梦〗

  【关于《火》】

  《火》一共三部,全是失败之作。一九三八年上半年我在广州开始写《火》的第一部第一章,第二年九月在昆明完成第一部;一九四一年三月到五月第二部在重庆写成;第三部则是在桂林于一九四三年五月动笔、九月脱稿。作品写得不能叫自己满意,也不能叫读者满意,失败的原因很多,其中之一就是考虑得不深,只看到生活的表面,而且写我自己并不熟悉的生活。我动笔时就知道我的笔下不会生产出完美的艺术品。我想写的也只是打击敌人的东西,也只是向群众宣传的东西,换句话说,也就是为当时斗争服务的东西。我在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后在《小说月报》上发表的诗和散文,我在一九三七年八·一三事变后写的散文和诗都是这一类的东西,除了在这两个时期外,我再也写不出诗来。仅有的那几首诗我还保留在文集里,正如我不曾抽去《火》那样。

  《火》是为了唤起读者抗战的热情而写的,《火》是为了倾吐我的爱憎而写的。这三部有连续性的小说不是在一个时期写成的,在不同时期我的思想也在变化。在一九三七年下半年和一九三八年上半年,我的感情强烈,也单纯,我的憎恨集中在侵略我国的敌人身上,在上海我望见闸北一带的大火,我看见租界铁门外挨饿的南市难民,我写了几篇短文记下当时的见闻和感受,我后来写《火》就用它们写成一些章节。

  《火》第一部描写八·一三上海战争爆发以后到上海成为孤岛的这段时期,写了短短两三个月中的一些事情,而且只是写侧面,只是写几个小人物的活动。

  一九三七年上海沦为孤岛后,我还留在那里继续写我在前一年开了头的长篇小说《春》。写完了《春》,第二年三月我和友人靳以就经香港去广州。

  一九三六年靳以在上海创办《文季月刊》,我为这刊物写了连载小说《春》。他在广州筹备《文丛》的复刊,我答应他再写一部连载小说。这次我写了《火》。《文丛》是半月刊,我每隔半月写一章,刊物顺利地出了三期,就因为敌机连续的大轰炸而中断了。靳以去四川,我也到汉口旅行。我从汉口回广州,又续写了小说的第四章,但是不久,日军就在大亚湾登陆,进攻广州,而且进展很快,最后我和萧珊(她是七月下旬从上海到广州的)靠朋友帮忙,雇了木船在当地报纸上一片“我军大胜”声中狼狈逃离广州。到了桂林,我又续写了两章《火》,续印了两期《文丛》。一九三九年初我同萧珊就经过金华、温州回到上海。在上海我写完了我的最长的小说《秋》,萧珊已在昆明上了一年的大学。本来我想在上海把《火》第一部写出来,可是那个时期在上海租界里敌伪的魔爪正在四处伸展,外面流传着各种谣言,其中之一就是日军要进租界进行大搜查,形势越来越紧张,有一个晚上我接到几次朋友们警告的电话(他们大都在报馆工作),不得不连夜烧掉一些信件和报刊,看来我也难在租界再待下去;何况法国战败投降,日军乘机向法国殖民当局施加压力,一定要挤进印度支那,滇越路的中断是旦夕的事,我不能错过时机,不能延期动身,只好带着刚写成的《火》的残稿离开孤岛,在驶向南方的海轮上我还暗暗地吟诵诗人海涅的《夜思》中的诗句:“祖国永不会灭亡。”不久我在昆明续写《火》,贯串着全书的思想就是海涅的这个名句。

  我在广州写《火》的时候,并未想到要写三部。只是由于第一部仓卒结束,未尽言又未尽意,我才打算续写第二部,后来又写了第三部。写完第一部时,我说:“还有第二部和第三部。一写刘波在上海做秘密工作,一写文淑和素贞在内地的遭遇。”但是写出来的作品和当初的打算不同,我放弃了刘波,因为我不了解“秘密工作”,我甚至用“波遇害”这样一个电报结束了那个年轻人的生命,把两部小说的篇幅全留给冯文淑。她一个人将三部小说连在一起。冯文淑也就是萧珊。

  第一部里的冯文淑是八·一三战争爆发后的萧珊。参加青年救亡团和到伤兵医院当护士都是萧珊的事情,她当时写过一篇《在伤兵医院中》,用慧珠的笔名发表在茅盾同志编辑的《烽火》周刊上,我根据她的文章写了小说的第二章。这是她的亲身经历,她那时不过是一个高中学生,参加了一些抗战救国的活动。倘使不是因为我留在上海,她可能像冯文淑那样在中国军队撤出以后参加战地服务团去了前方。我一个朋友的小姨原先在开明书店当练习生,后来就参加战地服务团去到前方,再后又到延安。要是萧珊不曾读我的小说,同我通信,要是她不喜欢我,就不会留在上海,那么她也会走这一条路。她的同学中也有人这样去了延安。一九三八年九月我在汉口一家饭馆吃饭,遇见一位姓胡的四川女同志,她曾经带着战地服务团在上海附近的战场上活动过,那天她也和她那十几二十个穿军装的团员在一起,她们都是像冯文淑那样的姑娘。看到那些活泼、勇敢的少女,我不由得想:要是有材料,也可以写冯文淑在战地服务团的活动。我写《火》第一部时手边并没有这样的材料,因此关于冯文淑就只写到她参加服务团坐卡车在“满天的火光”中离开上海。一九四一年初在重庆和几个朋友住在沙坪坝,其中一位一九三八年参加过战地工作团,在当时的“第五战区”做过宣传工作,我们经常一起散步或者坐茶馆。在那些时候他常常谈他在工作团的一些情况,我渐渐地熟悉了一些人和事,于是起了写《火》的第二部的念头:冯文淑可以在战地工作团活动了。

  《火》第二部就只写这件事情,用的全是那位朋友提供的材料。我仍然住在书店的楼上,不过在附近租了一间空屋子。

  屋子不在正街上,比较清静,地方不大,里面只放一张白木小桌和一把白木椅子。我每天上午下午都去,关上门,没有人来打扰,一天大约写五六个小时,从三月底写到五月下旬,我写完小说,重庆的雾季也就结束了。在写作的时候我常常找那位朋友,问一些生活的细节,他随时满足了我。但是根据第二手的材料,写我所不熟悉的生活,即使主人公是我熟习的朋友,甚至是我的未婚妻,我也写不好,因为环境对我陌生,主人公接触的一些人我也不熟悉,编造出来,当然四不像。我不能保证我写出来的人和事是真实的或者接近真实,因此作品不能感动人。但其中也有一点真实,那就是主人公和多数人物的感情,抗日救国的爱国热情,因为这个我才把小说编入我的《文集》。我的《文集》里有不少“失败之作”,也有很多错误的话,或者把想象当作现实,或者把黑看成紫,那是出于无知,但是我并不曾照我们四川人的说法“睁起眼睛说谎”。当然我也有大言不惭地说假话的时候,那就是十年浩劫的时期,给逼着写了那么多的“思想汇报”、“检查交代”。那十年中间我不知想了多少次:我要是能够写些作品,能够写我熟悉的人物和生活,哪怕是一两部“失败之作”,那也有多好。在我写《火》的时候哪里想得到这样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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